央行、外汇局就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为推动中国债券市场整体开放,统一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进一步便利投资交易,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起草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hbhz@pbc.gov.cn

为推动中国债券市场整体开放,统一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进一步便利投资交易,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起草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hbhz@pbc.gov.cn或(邮件标题请注明“资金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6A04中国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局货币合作处(邮政编码:100032)或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8号华融大厦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资本市场处(邮政编码:10004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资金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三、将意见传真至:010-66016463;010-68402349。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0日。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0年9月21日  附件1:《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附件2:《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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